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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湘潭市人民政府直属的副处级事业单位,成立于1994年2月,原名为湘潭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04年更名为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该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编制和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使用计划,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和使用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和保值归还,编制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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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湘西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1995年8月,是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直属的正处级公益一类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管理住房公积金,编制和执行全州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记载和审批全州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和使用,以及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等工作‌。中心的服务宗旨是“政府放心、人民满意”,通过健全管理制度、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率和收益率等措施,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此外,中心还积极推动中低收入职工的购房需求,支持乡镇干部、教师及非公企业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建设和谐湘西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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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经永州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副处级事业单位,成立于2002年10月,并于2019年1月升格为市政府直属正处级公益类事业单位。该中心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发放和回收、资金核算和运营管理‌。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编制和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使用计划;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和使用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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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中心‌成立于1995年9月,是湖南省邵阳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2003年,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调整。2011年8月,该中心升格为直属市人民政府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中心的主要业务包括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和贷款等。具体业务范围包括:缴存‌:职工需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用于未来的住房需求。‌提取‌: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以及租赁自住住房等‌。贷款‌:提供个人住房贷款,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的家庭收入、家庭负债、购(建)房价格、担保情况及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且不超过所购(建)住房总价款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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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中心‌成立于1996年,前身是通辽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06年,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将各旗县市区住房资金管理机构上划,组建成立通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更名为通辽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处级‌。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承担市本级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归集、支付、提取和使用等工作‌。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开展住房公积金工作‌。‌对各旗县市区服务部的相关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检查‌。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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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中心‌是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等九委《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房改[2002]150号)及《关于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机构编制的批复》(巴机编发[2021]58号)文件的有关精神,经市委编办研究,报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于市住建局,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处级。该中心负责巴彦淖尔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的服务和运作,不以盈利为目的‌。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草拟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情况‌。承担住房公积金的核算、提取、使用工作‌。承担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工作‌。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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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中心‌是隶属于包头市人民政府的机构,由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代管,属于准处级的全额管理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包括编制和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使用计划,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和使用情况,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保值和归还,以及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计划的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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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住房公积金中心

中心‌成立于2003年,2020年更名为锡林郭勒盟住房公积金中心,隶属于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中心设有6个科室和12个旗县市区服务部,定编81人,现有7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1人‌。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承担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相关辅助工作‌。拟制、落实全盟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计划‌。‌记载全盟行政辖区内各类单位及职工、自由职业者和个体工商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保值和归还‌。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和发放、回收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盟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完成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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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住房公积金中心

中心是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建设部等九部委《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房改[2002]150号)及自治区有关精神,经盟编委研究成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隶属于盟住建局的相当副处级事业单位。中心内设办公室、财务科、信贷科、归集科、稽核科5个职能科室和直属、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额济纳旗、阿拉善经济开发区、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6个旗区管理部。中心主要职责:(一)负责全盟住房公积金中心的归集、使用计划;(二)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三)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四)审核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和放贷;(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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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省直单位住房基金管理中心

中心成立于1992年,位于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97号浙商财富中心2号楼。该中心是承担房改政策指导、业务审核,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资金管理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隶属于省直房委会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协助拟定在杭省直单位的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住房保障管理制度,并承担具体实施工作‌。组织、督促在杭省直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并按规定承担年检年审、协助处理违规行为等事务‌。负责在杭省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资金、单位住房资金、住房维修基金等其他住房资金的记载、缴存归集、提取使用、核算、保值和归还‌。编制资金归集、使用计划及执行情况报告‌。承担在杭省直单位政策性住房出售、住房补贴发放审核等事务‌。完成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