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机构”网站目录

湘潭市农业农村局‌

湘潭市农业农村局‌是湘潭市政府的工作部门,主要负责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此外,湘潭市农业农村局还负责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湘潭市农业农村局的具体职责包括: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

“单位机构”网站目录

湘潭市商务局

湘潭市商务局‌是湘潭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全市的招商引资、内外贸易和国际国内经济合作。湘潭市商务局成立于2004年,是根据中共湘潭市委、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潭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组建的,加挂湘潭市招商合作局牌子‌。商务局的主要职责包括: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招商引资、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指导全市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外商投资情况,统一发布重点招商项目,跟踪调度重点招商项目并督促落实。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促进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全市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牵头协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政策,协调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的工作。‌负责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

“单位机构”网站目录

湘潭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湘潭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是湘潭市政府的一个部门,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有关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该局拟订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事业的政策措施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相关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具体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的相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事业的政策措施和中长期规划。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单位机构”网站目录

湘潭市审计局

湘潭市审计局是根据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09条的规定,于1983年9月15日正式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审计监督条例》的规定,湘潭市审计局的职责为:(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我市审计工作方针、政策,参与起草审计、财政经济及有关制度、办法,制定审计业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以及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二)负责对市本级和城区财政收支及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三)向市政府报告和向市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以及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的建议。(四)向市政府提出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五)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建议。(六)按规定对市管党政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协调各成员单位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指导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七)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八)负责省审计厅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九)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案件。(十)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十一)与各县市区政府共同领导县市区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实施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同办理县市区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任免事项。(十二)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市审计系统的应用,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实施管理系统和现场审计系统的建设。组织审计专项培训。(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机构”网站目录

湘潭市应急管理局‌

湘潭市应急管理局‌是湘潭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单位,对外加挂湘潭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主要负责指导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以及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单位机构”网站目录

湘潭市国资委

湘潭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湘潭市人民政府的正处级直属特设机构,代表市人民政府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该机构自2004年10月组建,2005年4月正式挂牌运转。主要职责包括: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法律法规对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结构调整和战略指导‌:提出全市国有经济布局和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所出资企业进行结构调整,指导和审核所出资企业的经营战略和发展规划‌。投融资监管‌:对所出资企业的重大投融资行为进行监管,完善报备管理制度,指导企业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安全生产监管‌: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单位机构”网站目录

湘潭市林业局

湘潭市林业局是市人民政府的组成局,担负着全市造林绿化、森林资源管理保护、森林防火和毁林犯罪查处、林产工业发展、科技兴林措施的落实等工作。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林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我市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国土绿化等有关地方性林业政策并监督实施。二、拟订全市林业发展战略及生态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市级林业资金,监督全市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管国有林业资产。三、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退耕还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集体林场、森林公园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四、组织、指挥对森林资源(包括森林、林木、林地以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微生物)的管理;组织指导全市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编制和审查森林分类经营和限额采伐方案并经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实行木材(竹材)的凭证采伐和运输、凭证经营、凭证加工;依法负责林地、林权和征用、占用林地的管理;监督林地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协调跨县(市)的山林权属纠纷。五、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的开发利用,加强野生动植物市场和流通领域的管理;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及省保护野生动植物、珍稀树种、古树名木、珍稀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查报批工作。六、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病虫害的防治、检疫。七、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以及林业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建议;指导林业产业发展,审核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八、指导各类生态公益林、商品林,苗木花卉和干鲜水果、森林旅游的发展和培育。九、组织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外事和宣传工作;指导全市林业系统干部、职工的队伍建设。十、承担全民义务植树的组织管理和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单位机构”网站目录

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湘潭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隶属于湘潭市人民政府,负责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许可或备案管理‌: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工业产品、计量、器具、特种设备、广告等的许可或备案管理‌。综合执法‌: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消费维权‌:组织开展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

“单位机构”网站目录

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承担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支付、使用和核算职能的正处级事业单位,由市人民政府管理。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国家、湖南省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各项行政法规与政策,负责制定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配套政策,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二)负责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执行。(三)负责拟制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贷款额度、最长贷款期限和具体管理措施,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四)负责全市所辖行政、企事业单位和中央、省在株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工作。(五)负责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支取、转移、封存及变更登记等手续。(六)负责审批住房公积金个人购、建房委托贷款,确保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七)负责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调整、开户登记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财务核算工作。(八)负责拟制住房公积金增值效益分配使用计划,报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咐批准后组织实施。(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工作。...

“单位机构”网站目录

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常德市人民政府直属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和运作。该中心的具体职责包括:拟订全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运作计划‌。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运作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和住房基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个人住房贷款发放‌。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和住房基金的管理‌。‌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运作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对全市范围内各单位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