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土木建筑学会
四川省土木建筑学会是依法登记的省级学会,学会以学术、创新、服务等为抓手,多平台、多形式聚焦行业热、难点问题,开展技术咨询服务与学术交流,为政府、行业、会员提供精准服务。学会成立于1960年9月,是公益性、非营利性的社团组织,隶属省科协主管(原隶属省住建厅);是连接政府和科技工作者、会员的桥梁和纽带;是四川省民政厅确认的“中国社会组织等级评估5A级学会”。学会下设秘书处,现有30个分支机构,由省内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特级、一级)140多个会员单位和1600余名个人会员组成,专家库各学科专家400多名。对各市、州学会进行业务指导。业务范围:学术交流、咨询服务、成果鉴定、技术培训、技术职务评定、技术标准编审、科技奖励推荐。...
陕西省土木建筑学会
学会(ShaanxiCivilEngineeringandArchitectureSociety英文缩写:SCEAS)的前身是1942年1月在延安成立的陕甘宁边区土木工程学会,1953年组建中国土木工程学会西安分会,1954年组建中国建筑学会西安分会,1959年两会分别改名为陕西省土木工程学会和陕西省建筑学会,成立一个理事会,和署办公。“文革”期间中止活动。1978年10月恢复活动,于1986年更名为陕西省土木建筑学会。陕西省土木建筑学会是陕西省境内从事土木建筑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科研、教学,企事业单位和土木建筑科技工作者自愿结成的学术性社会团体,是非盈利性社会组织。本会的业范围是:1、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组织重点学术课题的探讨和学术考察,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自主创新;组织开展科技信息传播,科技成果和产品展览展示活动。2、组织实施陕西省土木建筑科学技术奖的评选表彰。、弘扬科学精神,普及土木建筑科技知识,传播科学思想,推广先进技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开展继续教育,推动知识更新,举办技术培训,提高全民科学素质。4、对本省有关建筑科技和经济建设中的重大课题与发展规划积极献计献策和提供咨询服务,并接受委托承担科技项目评估、成果鉴定,科技文献编审和参与技术标准制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认证等任务。5、接受有关单位委托,组织征集评选优秀设计方案和优质工程评审。6、组织开展优秀学术论文评选,组织开展大专院校土木建筑专业优秀毕业设计评选活动。7、编辑出版科普刊物,发行科技期刊,论文集和科技资料。8、反映科技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9、举荐科技人才,表彰奖励在科技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或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等。10、协助企业开展技术创新。11、兴办科技实体和社会公益性事业,为学会开展活动提供经费来源。...
山西省土木建筑学会
学会成立于1953年,是山西省土木建筑领域唯一省级学术社团,是山西省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接受中国土木建筑学会、中国建筑学会和山西省住建厅的业务指导。近70年来,学会坚持立足为会员服务,为会员搭建学术交流,新技术推广的广阔平台,发挥政府与会员之间桥梁和纽带作用,助推地方经济科技深度融合,为实现行业的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贡献出学会的智慧和力量。学会主要业务1、开展学术交流推动科技创新,促进学科发展。2、定期召开学术年会,集中展示和交流我省土木建筑领域最新科技成果,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的应用与普及。3、接受委托开展技术人员的继续再教育和技术培训推动知识更新,推动人才成长,努力把发现、培养、凝聚和举荐以及用好人才贯穿在学术交流、科学普及、决策、咨询和组织建设等各个方面。4、编辑出版学术书刊和科普读物。5、组织参与土木建筑技术方面的决策论证,提供政策建议,开展技术咨询服务。6、接受委托承担科技项目的评估、评审、成果鉴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及技术规范的编审等服务。独立完成团体标准的组织研制、编审及发布工作。7、表彰奖励土木建筑领域的优秀专家和优秀科技工作者,举荐科技人才,组织征集、评选优秀学术论文。8、组织开展山西省“太行杯”土木建筑工程大奖评选活动,鼓励技术不断创新,研发新成果,并广泛采用新技术、新成果,不断提高工程建设技术水平。推荐优秀工程项目参加国家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评选活动。9、鼓励和推动会员企业依靠科技进步,促进企业转型和跨越发展。10、负责学会分支机构的建设与管理,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积极开展为会员单位和社会服务,提供方案评估和开展技术服务,为山西的土木建筑行业的技术进步贡献学会的智慧。...
安徽省物资再生协会
协会成立于1994年1月,是由合法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的专业性公司(集团)、企业以及与之相关的科研、教育机构、社会团体,自愿组成的全省再生资源行业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经安徽省民政厅批准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法人。协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安徽省民政厅,行业管理部门是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物资再生协会接受登记机关、党建领导机关、行业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为会员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促进再生资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对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进行指导;宣传再生资源利用事业对节约资源、节约能源、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为环境保护和资源永续作出贡献。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由全省各地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的、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有声望的企业家担任。协会的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秘书处协会常设办事机构。主要工作任务:是学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方针政策;推动行业自律、协作、交流、进步;加强政策研究和行业调研;维护企业合法经营权益。...
贵港市大安肯定得水处理经营部
贵港市大安肯定得水处理经营部拥有先进的生产检验设备和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产品广泛应用于家庭家居、城市供水、排水、化工、油田、冶金、造纸、制药、环保、污水处理等领域。公司直销产品有:家用活性炭、活性炭包、椰壳活性炭、果壳活性炭、煤质活性炭、木质活性炭、柱状活性炭、蜂窝活性炭、粉末状活性炭、颗粒活性炭、药用活性炭、食品级活性炭、工业级活性炭等。...
江西省建筑业协会
协会成立于1994年,英文名称为:JiangXiConstructionIndustryAssociation,缩写为JXCIA,是全省从事房屋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有关人士自愿结成的全省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多年来,江西省建筑业协会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民政厅的指导和监督下,认真履行“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职能,致力于促进建筑业又好又快发展,赢得了政府和企业的支持和信赖。协会的宗旨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联合建筑界各方力量,坚持为行业和会员提供优质服务,积极反映企业诉求,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我省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本团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
河南省工程建设协会
协会成立于1987年,是经河南省民政厅批准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工程建设行业非营利性省级社团组织。协会始终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党的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以“服务支撑、创新引领”为工作理念;以“为政府、为行业、为会员服务”为工作主线;充分发挥在工程建设行业内的桥梁纽带作用。2010年协会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评为“全国先进社会组织”;2016年协会获评河南省社会组织4A级行业协会。协会在河南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政策引领和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行业指导下开展工作,在行业联络、调研、交流、协作、咨询、培训等方面提供项目建设全方位服务。协会始终倡导诚信守法,促进行业自律建设;服务会员单位,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升专业水平,做好行业教育培训;强化自身建设,争创高质量服务、高质量引领、高质量发展。协会开展的主要工作有:开展调查研究,追踪、掌握、发布工程建设行业发展情况,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技术提供信息服务;针对会员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焦点问题反映会员诉求,为完善行业政策、发展规划建言献策;组织开展行业诚信建设,指导会员企业依规合法开展经营管理活动;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的应用,推动会员企业技术进步,促进行业科技水平提升;引导会员企业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组织推荐国家优质工程奖申报工作;传播现代科学管理知识,组织业务培训,助力会员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业务咨询服务,组织开展工程建设行业内交流活动。协会成立至今,已先后推荐60余项工程荣获国家优质工程奖,500余项工程获评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奖;并相继开展科技、绿色建造、安全文明工地、工法、QC成果等多项评价工作。...
深圳建筑业协会
协会成立于1988年12月28日,是在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注册登记的非盈利性社会组织,接受登记机关和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深圳建筑业协会秉承促进行业发展、维护行业整体利益、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的办会宗旨,坚持会员办会、专家治会、社会监督的办会方针,以代表企业、协调政府、专业服务、行业自律为主要任务,通过开展行业调研、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以及创优创先活动,真诚为会员单位和行业发展服务,提高行业内企业管理水平,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会员监督。...
福建省建筑业协会
协会于1989年10月13日成立,前身为福建省施工企业管理协会,1995年7月24日更名。英文名称:FUJIANCONSTRUCTIONINDUSTRYASSOCIATION(缩写FJCIA)。协会会刊是《福建建筑业》。协会是由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包括中央部属和外省市驻闽企业)和行业相关单位,以及社会团体自愿组成的跨部门、跨所有制的,非营利性的行业性社会组织。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各项活动,接受业务监管指导部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福建省民政厅以及党建领导机关中共福建省住建厅社会组织行业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为会员提供基本服务项目包括:(一)按照协会章程规定,享有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参加本会举办有关活动的权利,获得本会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服务的优先权。(二)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会员合理诉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通过组织行业调查研究,反映涉及行业利益的事项,提出行业发展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法规建议。(三)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和委托办理的其他事项;协助政府主管部门研究制定和实施行业发展规划,推进行业管理,协调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共同提高全行业的整体素质。(四)研究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和诚信评价体系,制定行规行约,协调会员与会员、会员与其他有关方面的关系,维护行业整体利益。(五)依法依规在会员中开展先进企业、优秀经理、优秀项目经理和“闽江杯”省优质工程评选;优先推荐参加各类行业奖项评选、业务交流和项目合作活动。(六)组织或参与制定行业团体性技术标准和规范,根据需要开展有利于行业发展、技术进步的各项活动,协助会员开展工程项目技术创新、质量提升和企业管理升级。(七)收集、分析、发布国内外行业信息,编辑、出版会刊《福建建筑业》和行业发展报告,在会员中免费配发并在行业间交流;建设管理本会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协同办公(OA)平台,为会员间信息沟通和联络提供服务。(八)开展行业宣传推广,组织行业教育培训和交流研讨,提供法律、技术和管理等咨询服务,促进行业交流合作,提升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素质。其中,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自愿有偿服务原则,在协会宗旨和业务范围内开展的经营服务性活动或项目,会员享有优惠购买服务或参与活动的权利。...
福州市建筑业协会
5A级社团组织,前身为福州市集体建筑业协会,成立于1983年,1999年更名为福州市建筑业协会,现有会员企业500多家。协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践行“企业需要就是我的服务”理念,认真履行“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促进和谐”的职责,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监督、考评机制,加强廉洁自律制度建设。秘书处工作坚持做到年计划、月安排,落实结果有检查。工作人员爱岗敬业,职责分明,分工不分家,使协会日常工作或临时突击任务都紧张有序进行,按时保质完成。有为才有位,多年来的艰苦付出,使本会在会员企业中表现出较强的亲和力和凝聚力,赢得了政府的信任、企业的认可。多年来,在上级党委、政府和各级相关主管单位的关心指导和全体会员企业支持下,协会曾连续两年获得市政府专项资金奖励;先后多次被中建协、省、市民政部门,省建筑业协会,分别授予全国建筑行业先进协会、先进民间组织、社团先进单位和优秀协会等荣誉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