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服务贸易联盟
全球服务贸易联盟(GlobalAllianceforTradeinServices,缩写GATIS)是由世界各国和地区的服贸商协会、专业组织、企业自愿组成的非营利、非政府的国际组织。2022年4月25日,全球服务贸易联盟召开第一届会员大会并选举产生第一届理事会,正式成立,总部设在中国北京。服贸联盟由会员大会、理事会和秘书处构成,未来将适时组建各专业委员会,并逐步在全球建立区域分支机构。服贸联盟是一个国际性开放合作平台,主要具备合作交流、智库研究和政策对话三大功能。服贸联盟秉持“中立、开放、包容、创新”的原则,以维护会员共同利益为核心,致力于为企业提供服务、为行业谋发展,促进国际间服务贸易领域的交流合作,培育服务贸易新模式、新业态,优化服务贸易标准和规则,推动服务业市场开放、创新、融合发展。服贸联盟愿携手会员,把握新的发展机遇,为推动全球服务贸易健康发展和世界经济繁荣做出贡献。...
中国民间组织国际交流促进会
中促会成立于2005年10月,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非营利社会团体,主要由从事和平裁军、社会发展、科学教育、文化艺术、医疗卫生、生态环保、民主人权、民族宗教、政治司法、企业工商、公益慈善、扶贫助残和妇女青年等领域工作和研究的社会团体及人士组成,现有310多家团体会员。作为专门从事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民间组织联合体,中促会致力于广泛联系国际国内有关民间组织和人士,推动中国民间组织参与国际非政府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增进各国人民之间的友谊。自成立以来,积极推动中国民间组织参与重大国际活动,自主开展一系列有声有色的民间活动,已经在国际非政府领域建立了广泛的影响和良好的声誉。自2008年获得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全面咨商地位以来,中促会协调国内大批民间组织参加了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人权理事会、新闻部非政府组织年会、可持续发展大会等联合国系统重要活动,通过发言、提交报告、主办边会和展览等方式向国际社会传递中国民间组织声音,与联合国系统各机构以及国际非政府组织建立广泛联系。主办和积极参与世界妇女峰会、亚欧人民论坛、世界社会论坛等重要多边非政府组织活动。为推动中国与非洲民间合作,于2011年发起举办中非民间论坛,至今已在中国和非洲轮流举办四届,为增进中国与东南亚国家民意沟通和友好合作,于2013年发起举办中国东南亚民间高端对话,至今已在中国和东南亚国家轮流举办两届,中促会还举办了“跨喜马拉雅”中国尼泊尔印度民间对话会、中缅民间交流圆桌会、中蒙民间对话会等双多边民间交流活动,努力巩固和加强中国同上述国家关系的社会和民意基础。2016年7月5日至6日,中促会在山东青岛举办二十国集团民间社会(C20)会议,习近平主席致贺信,来自54个国家和地区的210多名民间社会代表与会,作为G20杭州峰会的重要配套活动,《C20公报》中民间社会的部分意见建议被《二十国集团领导人杭州峰会公报》吸纳。中促会还与当地伙伴合作,在非洲、东南亚等地区多个国家举办了打水井、免费眼科手术(“光明行”)、教学设备捐赠等公益慈善活动。中促会积极响应习近平主席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的倡议,牵头推动成立了“丝绸之路沿线民间组织合作网络”,已有72个国家的352家组织加入。中促会将与广大中国民间组织一道,不断深化同世界各国各地区非政府组织的交流合作,积极践行“增进民间友好、加强民意沟通、推动民生合作”的理念,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作出自己的贡献。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相关职权。秘书处为中促会的办事机构。...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会计学会
学会成立于1986年12月6日,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是经国家民政部批准登记注册的全国性对外经济贸易行业财务会计学术团体。学会的基本职能是开展外经贸财务会计理论研究,财经政策宣传和财会人员培训,组织相关业务交流。办会宗旨是服务政府,服务企业,服务会员单位,服务祖国商务事业。学会现有会员单位近400家,其中有从事外经贸业务的国企、民企,有关高等院校、事业单位和财经机构等。学会内设秘书处、杂志社(理论研究部)和培训部等部门,另设有学术委员会和自贸区财经研究专业委员会、企业合规经营专业委员会、金融创新服务专业委员会、绩效评价专业委员会、国际采购与财税服务专业委员会等专业机构。学会主办的《国际商务财会》半月刊杂志由李岚清同志题写刊名,是国内外公开发行、国家主管部门首批认定的学术期刊,2017年入选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研究生院核心期刊目录。...
吉商联合会
吉商联合会于2016年7月成立,是由吉林省工商联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由吉林省内外(包括港澳台、海内外)吉林籍企业家和在吉林省内投资创业或工作学习过的非吉林籍企业家及相关社会团体自愿结成,经吉林省民政厅核准登记的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组织。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团结广大吉商和各地吉林商会,倡导树立爱国爱家乡情怀,凝聚吉商力量,树立吉商形象,弘扬吉商精神,传播吉商文化;沟通信息,交流经验,促进合作;引导吉商参与吉林经济建设,促进吉商经济健康发展,促进吉商人士健康成长。业务范围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指导和监督会员恪守诚信,合法经营;引导吉商遵守国家法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开展统计和调查研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意见和建议,协调和解决吉商在投资及经营中的实际困难,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举办吉商大会及有关的专题论坛、博览会、洽谈会等,促进吉商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发掘吉商文化资源,开展吉商历史和文化方面的学术研究,为吉商建立企业文化服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编辑出版吉商方面的刊物,开办网站,传达中央、吉林有关政治、经济、文化、科技、金融、商贸等方面的政策信息,弘扬吉商精神,提升吉商的社会形象;为会员提供市场、技术、商品信息,开展资金、项目和人才招聘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工作;为会员提供培训、融资、科技、法律、信息咨询等服务,提供对内、对外经贸交流服务,提供公共关系沟通协调服务,帮助会员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承办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与本会业务相关的工作。组织吉商联合会为联合性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级、县市级吉林商会为地方组织。截至2020年8月,全球吉商总数近300万、各级吉林商会组织(吉林籍社团组织)3000余个,会员企业5万余个。吉商联合会同世界上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00多个组织、机构、商会、企业等建立了广泛联系和友好合作。...
攀枝花市律师协会
协会成立于1989年11月,是依法设立的社会团体法人,是攀枝花市律师的自律性组织,依法对全市律师行业实施行业服务和管理,接受攀枝花市司法局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指导和四川省律师协会的指导。2018年5月成立中共攀枝花市律师行业委员会,建立独立党支部14个,联合党支部3个,党组织的覆盖率达100%。攀枝花市律师协会依照现《攀枝花市律师协会章程》每四年举行一次全市律师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市律协成立了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委员会、监督与惩戒工作委员会、教育培训与文化宣传工作委员会、青年律师和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5个专门委员会和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民商事专业委员会(服务民营企业委员会)2个专业委员会。协会执行机构为秘书处,负责具体落实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监事会的各项决议、决定,承担本会的日常工作,并协助和支持各专门、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攀枝花市律师协会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本市律师行业发展规划,制定、完善律师行业规范和管理制度,推进行业健康发展;(二)保障、支持会员依法执业,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三)建立职业评价体系,推进行业信用建设,完善会员执业、荣誉、诚信等相关信息记录、披露制度;(四)规范会员执业行为,负责处理对会员的投诉,对会员的违规、违法行为作出行业惩戒或向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处罚建议,受理会员的申诉,调处会员在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五)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开展执业前培训和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组织对会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对会员执业活动进行考核;(六)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组织会员开展对外交流;(七)组织实施、监督律师的执业宣誓;(八)鼓励和支持会员参政、议政;(九)制定并实施对会员的奖励;(十)宣传律师工作,推动律师文化建设;(十一)组织会员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十二)实施同业互助,发展会员福利事业;(十三)建立并完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制度,防范律师执业风险;(十四)协调与相关国家机关的关系,提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建议;(十五)收取、管理和使用会费;(十六)组织开展全市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十七)司法行政机关及上级律师协会确定的其他职责;(十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中国炼焦行业协会
协会经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冶金部、民政部批准登记,于1994年11月正式成立。本会党建工作由党委(委托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党委代管)管理,受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中国炼焦行业协会是一个跨冶金、化工、煤炭、城市煤气、轻工、地方等六个行业部门、由炼焦及焦化企业、相关科研与设计院所、知名焦化专家、学者自愿组成的社会法人团体。协会的宗旨是充分发挥炼焦业企业与政府之间的纽带和桥梁作用,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协助政府搞好行业协调、管理、以及企业生产经营与市场运行情况的调研;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依法维护行业利益和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积极促进焦化行业的持续协调健康发展。中国炼焦行业协会自成立以来,每年组织专业技术交流会议和有关活动。近年来,进一步加强了与国际同行之间的信息交流以及国内外市场动态的研究分析,在焦炭总量控制、行业技术进步、环境治理与节能降碳、为企业提供人才培训、咨询服务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为提高国内焦化行业技术管理水平,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国际间的友好往来与交流,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中国拆船协会
协会(英文名称:ChinaNationalShiprecyclingAssociation,缩写CNSA),由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物资部同意申请,1991年8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登记,1991年12月成立的全国性拆船行业的社团组织。本会是由废旧船舶回收拆解企业以及从事废船贸易、拆船材料再利用加工与再制造、拆船设备研发与制造的企业、有关院所(校)、媒体单位及相关社团组织等有关单位或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社会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本会会员分布和活动地域为全国。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党建工作机构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党建工作机构、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本会的宗旨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为会员服务,依法反映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会员和本行业的合法权益;为政府服务,承担政府购买服务,参与相关政策措施的制定,发挥联系政府与企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引导行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和行规公约,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行业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参与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制定,组织制定行业、专业和社团标准,推动绿色拆船企业建设,引导行业践行绿色拆船,保护环境,保障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通过开展党组织或团建活动,以及参加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不断加强协会秘书处党的建设和自身建设,努力打造“能办事、办好事、办成事”的行业协会;按照国家发展循环经济、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和国务院“规范发展拆船业,实行定点拆解”的基本要求,持续推进行业规范发展,加快产业链供应链体系重塑与建设,积极推动《2009香港国际安全与无害环境拆船公约》(《香港公约》)生效进程,不断促进拆船行业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协调与健康地发展。...
废钢协会网
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北京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门户网站,开设新闻中心、价格波动、市场评论、协会活动、政策法规、体系建设、会员动态、冶金渣和直接还原铁等栏目。...
天津再生资源研究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天津再生资源研究所于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是我国最早从事再生资源产业应用型研究的国家级专业科研院所。天津所一直以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为宏观方向,按照党的十九大做出的战略部署,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环境污染防治、绿色低碳、资源高值高效利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等作为科研目标,重点围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开展相关的科技研发、成果转化、检测检验、技术咨询和信息培训等工作。截至2023年5月,天津所在职人员62人,其中正高级职称1人,副高级职称15人,中级职称15人,博士研究生4人,硕士研究生22人,建立了涉及城乡规划、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化学、材料、纺织、冶金等多领域、多学科、多层次的专业团队。近年来,天津所科研人员先后主持完成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科技部社会公益项目、科技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等40多项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发表论文6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6部、国家标准6项、部委及行业标准20余项;获得科研成果奖励共12项。...
河北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协会
协会是由河北省科学院、燕山大学、河北工业大学、石家庄铁道大学、河北经贸大学联合相关科研院所及我省大型行业龙头企业共同发起,由省政府社会组织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服务赋能我省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和法规政策体系,推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性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协会的主要工作思路是,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战略部署,在河北省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联合社会各界力量,把绿色化、低碳化、循环化“三化合一”理念融入到资源开发、产品制造、商品流通、产品消费和废弃产品回收再利用的全过程,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方面当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当好企业、社会与政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为政府决策和政策落地提供支撑,为经济社会特别是企业高质量发展,在决策咨询、政策扶持、招商引资、宣传培训、示范试点、项目申报、科技创新、工艺和设备改进、绿色制造、两化融合、质量标准、品牌策划、产品销售、绿色节能降碳改造、清洁生产、循环发展等方面提供全面的一站式优质服务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