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中国建设标协,英文译名:ChinaAssociationforEngineeringConstructionStandardization(英文缩写CECS),成立于1979年月10月,是由从事工程建设标准化活动的单位、团体和个人自愿参加组成的全国性、专业性社会组织,是在民政部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本协会的业务范围包括:(一)宣传普及工程建设标准化知识;(二)接受政府部门的委托,组织制订工程建设推荐性国家标准,组织开展工程建设产品合格评定和推荐。(三)组织制定和管理工程建设协会标准;(四)组织会员参与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订、审查、宣贯及有关的科学研究工作;(五)接受委托,协助企业编制企业标准;(六)组织开展工程建设标准化学术活动;(七)组织开展工程建设标准化培训;(八)编辑出版本协会会刊《工程建设标准化》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化的书籍、资料;(九)组织开展工程建设标准化服务,包括工程建设标准化技术咨询、项目论证和成果评价。(十)发展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相关民间组织的友好往来。组织开展工程建设标准化的国际合作和交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十一)维护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者的权益,向有关部门反映其意见和要求;(十二)为业务主管部门提供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和政策建议。经过近30多年的发展,本协会已成为在国内工程建设标准化领域具有重要影响的从事标准制修订、标准化学术研究、宣贯培训、技术咨询、编辑出版、信息服务、国际交流与合作等业务的专业性社会团体。已同许多国际、地区和国家的标准化组织建立了合作关系,在国际上有一定的影响力。...
云南省建筑业协会
协会成立于1984年,是经云南省民政厅批准成立的、由全省建筑业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是云南省民政厅,业务监督、指导单位是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协会会员单位包括大中型国有和民营建筑企业、入滇央企以及教育科研机构,涵盖了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冶金机械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等建筑行业所有专业,会员覆盖云南省16个州(市)。协会自成立以来,在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监督指导下,在云南省民政厅和云南省民政厅社会组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建作为强会之根本,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坚持党建引领,坚持“服务社会、服务政府、服务行业、服务会员”的宗旨,认真履行“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职能,担当作为,积极进取,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走市场服务型协会发展道路,紧紧围绕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从行业发展和企业发展需求出发,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协会主要服务内容有:引导企业加强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水平;推广建筑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促进科技创新,提高工程科技水平;推进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企业开展经营管理活动,维护行业秩序;推广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智能建造等,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广泛开展调查研究,了解行业发展状况;关注建筑行业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反映会员诉求,维护会员权益;为国家有关部门制定行业发展政策提供依据;以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管理理念为指导,开展工程全过程咨询指导活动,帮助企业提高建设工程管理能力、质量水平和科技水平;开展专业培训,加强行业人才培养;承接政府委托事项和购买服务等。...
西藏自治区建筑业协会
西藏自治区建筑业协会是在自治区民政厅注册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成立于2014年5月,业务指导单位是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业务范围:行业调研、培训、自律、宣传、刊物、咨询、调解、信息发布,继续教育,评奖评优,企业维权,法律服务,工程书籍经营(免费),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等。目前有单位会员205余家,涉及勘察设计、招标代理、专家咨询、工程建设、工程监理、教育科研机构等企事业单位。协会现有书记、会长1名(兼职),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1名,财务人员2名,行政人员4名。10个分支机构:专家委员会、建设工程造价分会、招标投标分会、法律援助中心、职教联盟分会、装配式建筑分会、工程保险与担保分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分会、监理分会、检测分会。...
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
本协会是经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于2016年3月1日核准同意,将原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更名、原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协会、原内蒙古自治区建设监理协会两协会注销并入成立本协会。原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原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协会、原内蒙古自治区建设监理协会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接收办理。目前本协会已有会员单位800余家、理事单位300余家、常务理事单位100余家、副会长单位50余家,协会秘书处设有四个职能部室,分别为综合部、造价招标部、质量监理部、信息期刊部,为了更好的为会员单位服务,本协会另设四个专委会,分别为工程造价专委会、招标代理专委会、施工质量专委会、工程监理专委会;设一个专家技术评审委员会,并设有千人专家库。本协会严格按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和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工程建设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高昂的工作热情,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和严格的工作纪律,更好地为会员服务、为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服务、为行业服务。...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拟订监督管理政策规划,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研究拟订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二)负贵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以及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地方性标准。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三)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环节的许可,以及药品批发许可、零售连锁总部许可、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备案,依职责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注册管理工作。(四)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批发(含零售连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指导实施其他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和应急管理工作。(六)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环节,以及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的违法行为。(七)负责执业药师资格准入管理。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八)负责指导省药监局粤东、粤西、粤北、广州、深圳药品稽查办公室工作。(九)负责指导市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和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十)完成省委、省政府和国家药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共贵州省委党校(贵州行政学院、中共贵州省委讲师团)
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始建于1950年6月15日(其前身是冀鲁豫军区党校),1997年7月贵州行政学院成立,校、院合署。2018年11月,省委党校(贵州行政学院)与省委讲师团合并,实行“一个机构、三块牌子”的运行管理体制。中共贵州省委党校(贵州行政学院、中共贵州省委讲师团)是省委省政府培训轮训全省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新型综合智库,主要发挥干部培训、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决策咨询、理论宣讲核心职能作用。学校坐落于贵阳市花溪区桐木岭,校区占地总面积1089亩,森林覆盖率达68.6%,绿化覆盖率82.79%,其中76%为原生态森林。校(院、团)共内设正处级机构34个(其中参公管理部门17个,事业部门17个)。校(院、团)于2018年启动改扩建工程以来,共完成了两期改造工程,新建了学员楼、职工食堂、报告厅、第二教学楼、教学科研楼、人才公寓、医疗服务中心等设施,建成项目相继投入使用,办学规模和培训能力实现大幅提升。...
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
党校(行政学院)是党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党和国家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中共甘肃省委党校成立于1952年11月7日,其前身是1949年10月成立的“西北人民革命大学兰州分校,为我省各项事业培养了大批领导干部,在坚持党的思想路线、推进党的理论创新中作出了重要贡献。甘肃行政学院筹建于1989年,1990年正式挂牌成立,是全国成立最早的省级行政学院之一,主要承担公务员培训及高层次管理人员培训。2018年10月30日,原中共甘肃省委党校和原甘肃行政学院合并重组,成立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主要职责是,发挥干部教育培训主渠道作用,有计划地培训全省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优秀中青年干部、国有重点骨干企业负责人、省管高校负责人、少数民族领导干部、理论宣传骨干、哲学社会科学教研骨干、新任公务员、基层干部等;对学员进行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开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承担党委和政府决策咨询服务;开展同国(境)内外、省内外有关机构和组织的合作与交流;培养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对全省市(州)、县(市、区)党校(行政学院)进行业务指导;完成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实行校(院)务委员会领导体制。内设33个正处级单位,其中,教学教研部门17个。校(院)设东、西两个校区,西校区位于兰州市安宁区,占地480亩;东校区位于兰州市城关区,占地40亩。拥有较为完备的教学培训基础设施,可同时容纳1400余人培训学习。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园林化单位”“国家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职工之家”“中宣部基层理论宣传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中共青海省委党校(青海省行政学院 青海省社会主义学院)
中共青海省委党校(青海省行政学院青海省社会主义学院)是省委培训领导干部和优秀中青年干部的学校,是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省委和省政府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新型智库,是省委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951年3月9日,中共青海省委党校前身——青海省干部学校成立;1956年7月1日,省委将原青海省干部学校改为青海省初级党校;1959年12月11日,更名为中共青海省委党校;1991年10月,兼办青海省行政学院、青海省社会主义学院;2009年成立青海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2016年批准组建青海改革发展研究院。青海省委党校(青海省行政学院青海省社会主义学院)实行一个机构三块牌子。主要职责是:发挥干部教育培训主渠道作用,有计划地轮训、培训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培养理论教学科研骨干;开展县处级公务员教育培训、公务员任职培训、在职轮训、国有企业和社会组织管理人员的培训;培训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统一战线其他领域代表人士,培训统战干部,培养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人才;开展其他形式的部门及行业委托培训等。以培养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为主要目标,在批准的专业类别开展研究生教育。开展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研究,承担省委和省政府调研任务和决策咨询服务,发挥新型智库作用。以多种方式开展同国(境)内外研究机构、智库和国际组织等的学术交流,开展中华文化的教育、研究和对外交流。对全省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进行业务指导,承担全省各级校(院)领导干部和教研骨干的培训,组织编写校(院)基本教材,等等。...
中国冶金建设协会
中国冶金建设协会(CHINAMETALLURGICALCONSTRUCTIONASSOCIATION)经民政部批准(登记号3042),1984年7月成立,注册资本金30万元,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管。协会现有会员企业近400家,分布在全国31个省市,主要从事咨询、科研、勘察、设计、设备研发和制造、工程总承包、工程监理。协会始终坚持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努力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为政府服务,为行业服务,为会员服务。协会主要工作是:开展调查研究,发布行业相关信息;针对企业发展的热点、焦点问题,反映会员诉求;组织开展行业诚信建设;引导企业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的应用,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强化行业品牌意识,组织创优评优工作;推动行业的标准化建设,组织制订国家标准和行业规程规范;推动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帮助企业培训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加强同境外有关民间组织的联系与合作;完成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协会成立30多年来,始终坚持为政府和会员企业服务的办会宗旨。协会热忱期望和社会各界朋友携手,努力为实现我国从钢铁大国向钢铁强国的历史性转变做出新贡献。...
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
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简称中通协,英文缩写CGMA)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并于1989年4月注册登记成立,是由通用机械行业及相关产业的“产学研用”企事业单位和少数个人等自愿结成的、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社会团体组织,2022年民政部社会团体组织评估“AAAAA”级(5A级)。通用机械产品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煤化工、石油和天然气开发集输、电力、冶金、煤炭等国民经济各部门及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国防建设。中通协下设泵、风机、压缩机、阀门、气体分离设备、真空设备、分离机械、干燥设备、减变速机、气体净化设备、冷却设备及能量回收装备等12个分会;总部设有综合部、科技部、信息部、规划部、培训部、认证部及展览与传媒中心。中通协以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为政府、行业及企业服务为宗旨,以推动通用机械行业振兴发展、维护会员和行业的合法权益为己任,是联系政府与行业企业、国内外同行业间的桥梁和纽带,为政府、行业和企业提供发展战略、科技标准、信息统计、展览论坛、教育培训、资质认证等多方面的服务。中通协的任务是:(一)对通用机械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情况进行调查研究,为政府部门制定改革方案、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等提供预案、建议和咨询服务;(二)对与通用机械行业发展有关的技术经济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实施及运行进行跟踪调查研究,及时向政府反映行业意见,提出制修订建议;(三)组织交流和推广企业改革及管理经验方面的创新成果;开展诊断咨询服务,指导企业探索深化改革、完善管理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促进企业不断转型升级,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不断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四)受委托对行业内重大投资、改造、开发项目开展可行性分析、论证等工作;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项目的鉴定、评审和验收;为用户的招标和采购提供咨询服务;(五)根据授权开展行业统计信息和综合分析工作,跟踪行业经济运行动态,预测行业发展趋势;广泛了解掌握国内外通用机械市场需求动态、技术装备发展情况,为政府和企业决策提供信息服务;(六)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举办本行业的国际、国内展览会,组织出国参展和参观国外展览会,为行业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深化走出去创造条件;(七)组织行业技术交流研讨活动,大力推广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为推动行业和企业的技术进步服务;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进行新产品、新技术成果的鉴定和验收;受委托开展咨询服务和技术服务工作;(八)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国际技术经济交流活动、出国考察,促进国内外的广泛交流与合作;(九)为行业企业的发展,组织开展人才、技术、管理、职业等培训工作;(十)开办网站、会刊以及编辑出版年鉴等专业专辑资料,为政府和行业企业提供专业知识和信息服务;(十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制修订行业各类团体标准;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制修订行业各类国际标准、国标、行标;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推进标准的贯彻实施和培训、检测、认证等工作;建立中国通用机械团体标准体系;(十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收集和反馈行业产品质量信息,为企业改进产品质量提供诊断、咨询及技术服务;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开展行检、行评;(十三)根据行业特点,制定本行业的行规行约;建立行业自律性机制,规范行业自我管理行为,促进企业公平竞争和行业健康发展;(十四)配合政府部门组织开展反垄断、反倾销、反补贴工作,维护行业及企业权益;(十五)承担受委托的其他工作。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