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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审计局

湘潭市审计局是根据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09条的规定,于1983年9月15日正式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审计监督条例》的规定,湘潭市审计局的职责为:(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我市审计工作方针、政策,参与起草审计、财政经济及有关制度、办法,制定审计业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以及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二)负责对市本级和城区财政收支及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三)向市政府报告和向市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以及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的建议。(四)向市政府提出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五)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建议。(六)按规定对市管党政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协调各成员单位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指导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七)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八)负责省审计厅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九)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案件。(十)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十一)与各县市区政府共同领导县市区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实施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同办理县市区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任免事项。(十二)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市审计系统的应用,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实施管理系统和现场审计系统的建设。组织审计专项培训。(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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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应急管理局‌

湘潭市应急管理局‌是湘潭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单位,对外加挂湘潭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主要负责指导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以及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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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国资委

湘潭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湘潭市人民政府的正处级直属特设机构,代表市人民政府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该机构自2004年10月组建,2005年4月正式挂牌运转。主要职责包括: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法律法规对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结构调整和战略指导‌:提出全市国有经济布局和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所出资企业进行结构调整,指导和审核所出资企业的经营战略和发展规划‌。投融资监管‌:对所出资企业的重大投融资行为进行监管,完善报备管理制度,指导企业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安全生产监管‌: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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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林业局

湘潭市林业局是市人民政府的组成局,担负着全市造林绿化、森林资源管理保护、森林防火和毁林犯罪查处、林产工业发展、科技兴林措施的落实等工作。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林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我市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国土绿化等有关地方性林业政策并监督实施。二、拟订全市林业发展战略及生态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市级林业资金,监督全市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管国有林业资产。三、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退耕还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集体林场、森林公园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四、组织、指挥对森林资源(包括森林、林木、林地以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微生物)的管理;组织指导全市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编制和审查森林分类经营和限额采伐方案并经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实行木材(竹材)的凭证采伐和运输、凭证经营、凭证加工;依法负责林地、林权和征用、占用林地的管理;监督林地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协调跨县(市)的山林权属纠纷。五、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的开发利用,加强野生动植物市场和流通领域的管理;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及省保护野生动植物、珍稀树种、古树名木、珍稀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查报批工作。六、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病虫害的防治、检疫。七、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以及林业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建议;指导林业产业发展,审核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八、指导各类生态公益林、商品林,苗木花卉和干鲜水果、森林旅游的发展和培育。九、组织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外事和宣传工作;指导全市林业系统干部、职工的队伍建设。十、承担全民义务植树的组织管理和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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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湘潭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隶属于湘潭市人民政府,负责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许可或备案管理‌: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工业产品、计量、器具、特种设备、广告等的许可或备案管理‌。综合执法‌: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消费维权‌:组织开展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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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地质矿山总局福建地质勘查院

中化地质矿山总局福建地质勘查院隶属于中化地质矿山总局,成立于1977年,是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三级地质勘查事业单位。中化明达(福建)地质勘测有限公司为国家级及福建省双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是中化地质矿山总局福建地质勘查院院级企业化运营平台。院(公司)以保障国家战略性矿产资源安全、工程建设与生态环境安全为己任,秉承“客户为先、人才为本、科技引领、工匠精神”的价值理念,坚持市场导向,精耕地勘主责主业,坚持“1123”总体经营思路,着力构建工程勘察、矿产地质、生态环境地质、农业地质为主的产业布局。主营业务包括固体、液体矿产勘查、水工环地质调查,地质灾害评估、勘查、设计、施工,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监测、检测,地理信息系统、摄影测量、工程测量,金属、非金属矿产化学分析、土壤检测与岩土试验测试等。院(公司)深耕主业,探索发展,在主业范围内孜孜以求,取得了系列成就。先后在国内外开展了40多个矿种的地质勘查,新发现和探明了多处大中型规模矿床,提交了一大批大中型金属矿和非金属矿矿产储量。曾先后荣获全国十大地质找矿成果奖2次,省部级科技进步奖10余次。开展了6000多项工程勘察任务,获得行业、省、部级优秀勘察一、二、三等奖50多项,主编或参编全国化工行业标准5项。同时,在灾害地质、环境地质、农业地质、测绘、试验测试等方面均有建树,为福建省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推进海西经济工程建设做出了较大贡献。先后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全国地质资料管理先进集体”“全国地质勘查行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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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地质矿山总局地质研究院

研究院成立于1978年,时称化学工业部化学矿山地质研究所,1983年更名为化学工业部化学矿产地质研究院,是原化学工业部直属的唯一从事化学矿产地质基础研究的科研机构,也是原国家工业部门242家科研院所之一。2002年更名为中化地质矿山总局地质研究院,2009年随中化地质矿山总局成建制转入中国煤炭地质总局管理。近年来该院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积极投身乡村振兴战略,坚持“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性矿产资源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的企业使命,以钾盐、萤石、磷矿等重要化工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分析测试、选冶加工实验及综合利用研究等业务为主,做优做精地质主业;以国土空间规划、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矿山生态修复等领域为重点,大力发展生态与环境业务;围绕化工、能源为主的大中型矿山企业,服务企业需求,积极开展矿山生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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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地质矿山总局贵州地质勘查院

贵州地质勘查院为中央管理的地勘事业单位,内设机构有综合部、资产财务部、纪检监察审计室、基地中心、安全生产管理科、经营管理部、地质事业部、风控法务部、化工地质矿山第十三实验室。与中化地质矿山总局云南地质勘查院共同持股中化明达西南地质有限公司。现有8个甲级资质:固体矿产勘查甲级、地质钻探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4个乙级资质:液体矿产勘查乙级、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乙级、地质实验测试(岩矿测试、岩土试验)乙级、测绘乙级。此外,该院化工地质矿山第十三实验室是经国家计量认证的实验室。中化地质矿山总局贵州地质勘查院成立于1973年,主要从事固(液)体矿产勘查、区域地质调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勘查、监理、施工、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岩矿鉴定与测试等工作。40多年来,中化地质矿山总局贵州地质勘查院在地质找矿、矿业开发、勘察施工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累计完成钻(坑)探70余万米,提交磷矿、煤矿、硫铁矿、重晶石等10多种矿产勘查报告150多份。先后荣获全国模范地勘单位、地质找矿一等奖、地质科技成果二等奖、化工地质找矿奖一等奖、化工地质成果奖二等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十大地质找矿成果、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最佳勘查奖等16项国家级及省部级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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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地质矿山总局湖南地质勘查院

湖南地质勘查院成立于1973年,历经五十载的发展,现已成为一家集地质勘查、测量测试、岩土工程勘察与设计、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监测检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勘查、设计和施工、生态环境治理修复等技术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地勘单位。建院以来,该院一直致力于为国家和地方各行业提供矿产资源地质勘查技术服务,我院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磷、硫、重晶石、砷、萤石、高岭土、水泥石灰岩、硅石、铁、金、铜、铅、锌、锑、镍、钼、钒、锰等矿产勘查及地质环境、生态环境修复、绿色矿山建设服务项目300多项,特别是近十年来,连续开展国家地质调查项目、矿产资源补偿费勘查项目、中央财政补助经费勘查项目、中央地勘基金项目、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项目、省级两权价款勘查项目等,且多个项目获省部级优良报告奖、勘查成果奖或找矿奖,尤其是自2018年以来,该院在江西赣州国家东部萤石及非金属矿调项目上,连续两年实现萤石找矿突破。建功新时代,我院将大力弘扬地质工作“三光荣、四特别”精神,深化企业化改革,创新引领发展,努力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经济效益,为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地质勘查、岩土工程与生态文明建设企业而继续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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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地质矿山总局湖北地质勘查院

湖北地质勘查院(中化明达湖北地质勘察有限公司)于1974年4月成立,隶属于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中国煤炭地质总局的中化地质矿山总局,为国家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经过近五十年的发展,成为一家集地质勘查、工程勘察、基础施工、水工环地质、灾害地质、测绘及地理信息、城市地质、农业地质、环境地质、实验测试资质能力于一体的综合性地勘单位。该院资产总额1亿元,拥有地质勘查设备、测绘测量仪器设备、水工环地质调查设备、地质实验测试设备仪器220台(套),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设备95台(套)。该院以保障国家战略性矿产资源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为己任,秉承着“客户为先、人才为本、科技引领、工匠精神”的价值理念,围绕大地质、大资源、大生态,致力于打造行业领先的资源开发与生态建设标杆,愿与社会各界携手前行、合作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