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信息:韩国的法院共分三级,即大法院,高等法院和地方法院。此外还有专利法院、家庭法院、行政法院在内的特殊法院。大法院是韩国最高法庭,审理下级法院和军事法庭所作出的裁决的上诉案件。大法院长由总统任命,但须经国会同意。大法院的其他法官由大法院长推荐和经过国会同意,总统任命。大法院长任期为6年,不得连任,年满70岁必须退位。大法院的其他法官的任期也为6年,根据法律规定任期届满可被重新任命,但年满65岁必须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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