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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长安网

中国共产党内江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内江市林西大道366号)门户网站,开设有政法要闻、高层动态、热点聚焦、县区动态、权威发布、法治内江、平安内江、队伍建设、视频播报、审判天地、检察风云、警界纵横、司法之窗、执法在线、综治动态、内江法学、政法文化、政法人物、图片新闻等栏目。机构职能:根据上级职能,检查指导政法各部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加强执法监督,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在依法履行职责时密切配合,督促。组织讨论研究和协调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政策性强或有争议的重大案件。...

巴中长安网

中国共产党巴中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四川省巴中市市政大楼12楼)门户网站,开设有每日头条、高层动态、长安要闻、地方动态、社会关注、视频播报、法治巴中、平安巴中、队伍建设、法庭内外、检察风云、警界纵横、司法行政、政法先锋、媒体之声、巴中法学、以案说法、政策法规、图说巴中等栏目。机构职能:巴中长安网是政法综治宣传阵地;是服务我市政法综治对外宣传工作,公开政法综治工作信息,加强政法综治宣传,展示工作经,提供政法服务的网络平台。...

泸州长安网

中国共产党泸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泸州市大山坪市委办公楼)门户网站,开设有要闻、重点工作、机关建设、政法观点、人物风采、政法文苑、公告、服务等栏目。机构职能:(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决策,统一政法系统的思想和行动;负责组织领导、统筹管理、安排部署全市政法工作。(二)加强全市政法队伍建设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定期分析全市政法队伍思想状况,研究提出政法队伍建设的建议措施;做好政法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的协管工作;推动、督促政法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三)支持、指导、监督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协调政法各部门建议密切配合、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及时发现、督促整改执法司法中的突出问题;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协调政法部门依法办事重大、敏感、疑难案件。(四)负责协调、推动政法系统依法治市、社会治理和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五)组织、指导、协调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了解掌握全市维稳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对策及建设措施,负责工作考核和责任查究。(六)组织、指导、协调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定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规划和实施方案,负责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负责监督、指导、协调全市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七)组织、指导、协调全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负责工作考核和责任查究。(八)加强政法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九)代管市委防范处理邪教办、市法学会。(十)完成市委和省委政法委、省委维稳办、省综治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凉山长安网

中共凉山州委政法委员会(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正义路1号)门户网站,开设有每日头条、政法要闻、凉山政法、凉山禁毒、铁路护路、队伍建设、法院风采、检察天地、警界风云、司法行政、社会治理、执法监督、大调解、凉山法学、政法调研、政法文化、热点专题等栏目。...

乐山长安网

中共乐山市委政法委员会(乐山市中区天星路36号)门户网站,开设有政法头条、长安要闻、高层声音、部门动态、区县传真、平安乐山、法治乐山、队伍建设、视频播报等栏目。机构职能:发挥“领导、管理、协调、监督、指导”政法部门工作职能。组织协调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化解社会矛盾工作;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击和预防犯罪,管理社会秩序,推动平安建设工作;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为全市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河南法学网

河南省法学会门户网站。河南省法学会是中国法学会的省级地方组织,是省委领导的人民团体,是全省法学界、法律界的群众团体、学术团体,是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河南省法学会由省委有关领导同志联系,省委政法委代省委管理。省法学会领导机构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会员代表大会每5年举行一次,会员代表由地方法学会和其他团体会员单位推荐产生。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组成,每届任期5年。主要职责(一)组织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不断提高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维护法学领域意识形态安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组织开展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调查研究、学术研讨,参与政治协商、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提出对策和建议;引领、繁荣法学研究,推进法学理论创新、法律制度创新和法治文化创新,促进法学研究成果的推广和应用转化。(三)组织开展法学学术交流与合作,参与法学教育改革,培养法学法律人才。主管主办本会法学刊物、网站和新媒体,编辑出版法学法律图书、资料。(四)参与地方立法规划的研究以及法律、法规、法律解释的咨询、论证、草拟、修改和法治评估等工作。(五)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社会治理,参与法治宣传,开展咨询、培训和法律服务,组织开展法治公益活动。(六)负责全省法学、法治类社团业务主管或枢纽型组织建设,履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职责,规范法学社团的组织和活动。主管全省法学研究行业党建工作。(七)指导、协调各省辖市、县(市、区)法学会的工作。反映会员和法学法律界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八)完成省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山东省法学会

山东省法学会成立于1984年12月,是中国法学会的地方组织,是中共山东省委领导的人民团体,是山东省法学界、法律界的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是山东省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中共山东省委政法委员会代管。山东省法学会是省委、省政府联系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推进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加快推进现代化强省建设的重要力量。30多年来,山东省法学会着力加强对全省法学、法律界的思想政治引领,积极组织开展法学理论研究、法律实践调研、法学学术交流、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智库建设,培养法学人才,编辑出版法律书刊,推动基层法学会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和矛盾化解,为推进山东省民主法制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近5年来,组织开展了多学科、多层次、全方位的法学研究活动,召开各种学术研讨会、座谈会、论证会200余次;与全国100多个法学团体、法学教学、科研单位和法律实务部门建立了多种形式的交流协作关系;充分发挥法学交流主渠道优势和作用,随中国法学会代表团赴荷兰、日本、朝鲜、澳大利亚、新西兰、西班牙等国家进行学术访问,先后组团赴德国、法国、澳大利亚、新西兰、香港、澳门、台湾等国家和地区进行学术访问,取到丰硕交流成果;大力加强人才培养,组织开展全省法学优秀成果评奖、“山东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评选、全省法学法律研究领军人物、高校大学生模拟法庭比赛等活动。山东省法学会按照学科特点和研究方向成立研究会41个,基本形成了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研究组织体系。全省16个市、136个县全部成立了法学会,全部设立党组。建立了177人的“法学法律人才库”以及50余人的“学术委员会”,与省委政法委成立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暨“山东政法智库”。山东省法学会主办的《法学论坛》(双月刊)自1986年创刊以来,积极宣传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新成就,努力传播法学研究的新成果,在繁荣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被列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和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

浙江省法学会

浙江省法学会成立于1984年10月,是中共浙江省委领导的人民团体、是全省法学界、法律界的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统一执行《中国法学会章程》。省法学会自建立以来,长期实行“归口省委政法委,由省司法厅领导管理”的体制。30多年来,省法学会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中国法学会有力指导下,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带领全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强烈的责任意识和良好的工作作风,抓住机遇,锐意进取,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步。全省法学会系统始终坚持立足浙江、研究浙江、服务浙江,以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为指引,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团结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统筹谋划、整体推进,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在加强政治引领、繁荣法学研究、深化法治宣传、提供法律服务、推进自身建设等方面不断取得新成绩,确保了正确政治方向,服务了改革发展大局,推进了法治浙江建设,较好地发挥了职能作用,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黑龙江省法学会

黑龙江省法学会(哈尔滨市长江路45号)门户网站,开设有学会动态、热点关注、“双百”法治宣讲、学术交流、学术期刊、市县区法学会、学科研究会、“基层行”活动、法律实务等栏目。学会职能:1、指导法学各学科、各专业、各专门研究会和地市法学会。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开展多学科、多门类的法学研究,繁荣马克思主义法学。2、指定法学研究规划、计划,确定重点研究课题,开展调查研究,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研讨会,有计划有重点地探讨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重大问题。3、发展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组织一支宏大的法学研究队伍、为法学界、法律界服务,为社会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4、参与法律、法规的草拟、论证工作,对立法、司法、执法等实践活动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咨询意见和对策。参与政治协商、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5、了解反映会员和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学会的主要任务:组织全省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和法学爱好者,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参与我省政治协商、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对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全面推进依法治省进程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进行学术研究,提出对策和建议。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全省地方性法规的草拟、修改和咨询、论证工作,对立法、司法、执法等实践中的问题提出咨询意见、建议和对策。组织评选全省优秀法学家,表彰奖励法学优秀科研究成果,促进法学、法律人才的成长,推动法学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反映会员和法学界、法律界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

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是党领导的人民团体,是法学界、法律界的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和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委和政府联系和团结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是中国法学会的地方组织,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有关领导联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代管。成立于1984年12月,是自治区党委批复成立的群众团体,2001年列入参公管理。设置处级内设机构3个:办公室、学术研究处、人事会员处。主要职责任务:(一)团结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法学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二)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推进各级法学会工作的主线,贯穿于指导协调法学研究、宣传培训、法治实践、立法咨询、法律服务、对外合作交流以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三)坚持服务和保障大局,充分发挥法学会的职能作用,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长期稳定提供法治、理论支持。(四)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为推进法治内蒙古建设和依法治区工作做出贡献。(五)指导基层法学会和研究会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双百”方针,制定法学研究规划和计划,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法学研究、法学交流,繁荣我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六)参与自治区地方立法规划的研究以及法律、法规、法律解释等的咨询、论证、草拟、修改等工作。(七)引导自治区法学法律工作者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之路,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八)对立法、司法、执法、普法等实践活动中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对策和建议。积极参与自治区政治协商、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的相关工作。(九)负责自治区法学会的报刊、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建设运维工作,编辑出版法学法律图书、资料,宣传和推广创新研究成果。(十)参与法学教育,培养法治人才,为社会各界提供法律信息、法律咨询、法律培训服务,发挥人才库、思想库和智库的服务作用。(十一)开展区内外法学法律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借鉴各地法治建设的有益经验,发挥对外法学交流的主渠道作用。(十二)加强会员管理,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经常了解和听取法学界、法律界的呼声,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法学界、法律界的意见。(十三)加强对法学界、法律界和律师行业工作者的政治引领,加强思想建设,强化依法办事理念,规范从业职业行为。(十四)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法学会干部队伍。(十五)完成自治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